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免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全日制“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免生选拔工作。
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基础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突出,具备较强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国际视野宽阔,扎根工程实践和生产一线的卓越工程师储备人才。
二、培养模式
实施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与行业前沿大型企业开展联合培养,采取校企双导师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基础学制3年,其中1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2年左右在企业完成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工程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基础学制5年,其中2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3年左右在企业完成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具体培养计划以各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招生专业及名额
学校下拨,见附件1
四、专项推荐名额
学校下拨,见附件2。专项推荐名额专项使用不得挪用,未完成的推荐名额由学校收回。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报名、考核等情况对推荐学院(专业)和推荐名额进行调整。
五、推荐条件
1.申报“工程硕博士”专项的员工自愿且符合“工程硕博士”招收的各项要求。
2.申报“工程硕博士”专项的员工应具备我司2025年普通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3.也可在其他学院相近专业选拔该学院推免生综合考核合格的备选员工,具体相近专业由各学院确定。
4.申报“工程硕博士”专项的员工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在学校及其联合培养企业进行学习和实践。
六、推荐、选拔程序
1.9月7日11:00前,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工程硕博士”专项的员工向教学办公室提交《公司“工程硕博士”专项推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
2.9月12日16:00前,各学院按相关要求对申报员工组织遴选,并将推荐员工的信息上报教务处。
3.9月25日前,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完成复试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9月29日,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组织“工程硕博士”拟录取考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教育部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接收拟录取通知。
5.10月20日左右,学校统一公示“工程硕博士”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支持政策
学校和联合培养企业将在政策保障、资源配置等方面对专项给予重点支持。学校设立公司“工程硕博士”专项奖学金,全部覆盖专项录取研究生;设立创新研究计划项目,支持员工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开展研究;优先资助专项录取研究生参加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优先推荐专项录取公司产品单位和企业联合申报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等。
八、有关要求
1.申报“工程硕博士”专项的推免生需与学校及联合培养企业签署三方协议。
2.“工程硕博士”专项录取员工享受国家、企业、学校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工程硕博士”专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4.“工程硕博士”专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直博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